吴杭民 李树彪、刘毅好像是很陌生的名字,但只要点拨一二,大家肯定都听闻过他们的“事迹”。李树彪,原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。从1999年至2004年1月,李树彪利用职务之便,贪污、挪用住房公积金上亿元,用于到澳门豪赌和个人挥霍,案发时绝大部分金额仍未退还,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,此案被称之为“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”。刘毅,原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分中心主任,伙同他人涉嫌挪用该单位公款9000多万元。 突然想起这两个住房公积金领域的“巨贪”,是因为看了6月18日的有关报道称: